四川长宁县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长宁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整合了原《长宁县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长宁县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把城乡三无人员、重度精神病人、重点优抚对象、高龄老人作为救助重点,取消起付线,全面提高了救助比例、封顶线,扩大了救助病种,拓展了救助方式,实施“一站式”救助服务,有效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全面提高长宁县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极大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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