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纳溪区强化管理帮扶城市低收入人群
一是提高保障标准。纳溪区第5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260元,同比提高35元,二是核查保障人口。目前,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256人,贯彻落实了“应保尽保,应保即退”原则。三是落实配套救助。现已发放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3次,补助资金达270余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9.9万元,惠及2635人次。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区10个“爱心救助超市”,全面落实城市低保户的水、电、气优惠政策,救助城市低保对象4700人次。1-10月,全区累计保障城镇贫困人口8.3万次,发放保障金1818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人均补差186.5元,同比增加16.3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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