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11年,广东东莞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思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东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据统计,2011年1-10月,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734.53亿元,同比增长23.65%;市一般预算收入25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4%。
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基础上,东莞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具体是:
(一)财力向基层倾斜,统筹城乡发展。
完善体制增加镇街收入。提高契税、耕地占用税等5项收入项目镇街分成比例,取消治安联防费、劳动调配费镇街上缴任务等;补助经济滞后镇运行经费,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拓宽渠道加大对村补助。对经济综合实力排名靠后的285个村(社区)给予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补助。对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非经济林地保护给予补助。延长对欠发达村扶贫贴息借款期限,贴息期由原定的3年延长至6年。
新增市内扶贫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每年按经常性财政收入的5.8‰设立市内帮扶专项资金,着重改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促进贫困群众就业。
(二)财力向民生倾斜,发展成果普惠人民。
全力办好基础教育。提高镇街公办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补助镇街中小学经常性教育经费支出,免除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学生书本费和学杂费,支持9所新扩建学校落成并投入使用,推进全市16所市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完善公共医疗体系。从2011年7月起将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新涌医院和市疾控中心新院建成并投入使用。提供全市免费疫苗接种服务。支持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和开展建立健康档案、孕产妇健康管理、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等9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发放低保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读子女助学金和寄宿生活补贴。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每人临时生活补贴。免除低收入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费。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为困难残疾人提供现金补助。开展医疗救助,启动“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帮助更多贫困病患者。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推动R2线、广深港线、穗莞深线、莞惠线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建设环莞快速二期,升级改造镇村联网路等,优化全市道路交通系统。继续实施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车、学生半价乘车政策,对社会公益性的公交企业实行油价、亏损补贴和购置新车贷款贴息。支持创建“平安公交”,开展打击公交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整治一批公交重点站场、线路和候车亭。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扶持力度,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将“科技东莞”专项资金从每年10亿元增加至20亿元。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积极推进宏威1500兆瓦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落户,加快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3家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54个名牌名标项目给予重奖。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方面,资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内销市场。鼓励台资企业参与转型升级辅导。支持举办第二届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和第三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支持在日韩台地区驻点招商,奖励16个镇(村)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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