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立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促进决策科学民主 公开 透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广东省财政厅决定成立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11月24日,广东省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并举行首次专题讨论,这是全国省级财政部门首创专门设立决策咨询机构。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共40名,其中,行政机关8名,由广东省委政研室、省府研究室、省人大财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等单位推荐产生,都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熟悉财政工作的副厅级以上职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32名,涵盖了财税金融、产业经济、农业经济、区域经济、社会管理、科技、法律等多个领域,是该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也有曾在财政部门任职、现担任党委政府领导职务的专家。一方面,充分借助财经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和学术专长,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问效及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的制订、实施及评估反馈等提供咨询和参考,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方的客观研究分析和咨询参谋,充分发挥咨询委“专家集群”的优势,促进财政决策的民主、公开、透明,增强财政工作决策、改革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推动建立财政决策和政策实施的专家咨询长效机制。
根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设副主任3名,由享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担任,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研究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围绕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财政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围绕加强财政理论研究,有效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研究财政改革发展中带有前瞻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六是围绕财政重大政策实施,研究促进政策实施的科学有效,提出意见建议。七是围绕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通过召开全体会议、政策咨询会、主题演讲和论坛、书面征询、调研考察、专题建议、委托咨询研究等形式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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