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多举措力保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本级从2012年起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2012年预算,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创业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小额信贷体系及担保体系建设等。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一定额度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也将向中小企业倾斜。
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按照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确定的最高标准执行。积极落实延长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按规定扩大范围。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是鼓励中小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居民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四是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对于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在3个月内缓交税款。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给予酌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优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