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市三方面助推政府采购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使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跃上一个新台阶,富阳市采取多项措施创新监管方式、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首次出台《富阳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年度预算,做到采购预算早编、细编。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明确采购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
二是完善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及早制定《富阳市2012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科学划分政府采购与自行采购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明确政府采购的审批范围,为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对政府采购资金欠账情况进行清理,查明原因,要求在后续管理中严格审批资金来源,凡是用户单位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予审批,以确保政府采购资金足额、及时支付,从源头上治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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