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麻阳县财政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2011年,麻阳县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该县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
落实民政口县级配套资金336.59万元。落实医疗保障资金1652.55万元,其中:新农合医保配套729.5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配套106万元,城镇职工及其他医保资金816.53万元。安排卫生专项资金173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县级配套104万元。落实安排就业配套资金30万元及企业养老做实个人帐户本级配套3万元。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社保专项配套共计2195.36万元。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
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建立财政、经办机构、银行三家按月对帐制度,确保了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规范资金拨付和报帐程序,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力度。
2011年,该县共有29.6万人多参合,参合率达95.60%,超省目标任务0.6个百分点。11月底前,城乡低保资金、新农合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中央、省级补助及市县配套资金全部拨入财政社保专户,共计9908.74万元,其中:拨入城乡低保资金3510万元,新农合资金683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资金631万元。确保城乡低保等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1-11月共拨付城市低保资金140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308万元,保障了6875名城市困难居民和16166名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四是建立财政足额补偿保障机制。
该县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财政足额补偿保障机制。核定该县25个(含铜矿)基层卫生院全年经费收入为2549.7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差为388.85万元;经费支出为2549.76万元,其中绩效工资为421.37万元。通过统筹测算,核增收入368万元,核减支出49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860万元。
五是积极落实社保群体待遇。
及时拨付中央、省级养老保险资金,到10月底共拨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资金780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工作。4月,该县财政拨付担保资金100万元,正式启动促进就业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到11月底,已实现小额担保贴息贷款4338万元,1390户受益;拨付再就业资金939万元,受益人次3369;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75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65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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