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局规范缴入财政专户资金核算管理
一是分类管理。将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予以分类,定为应缴国库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收入两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管理制度。
二是细化科目。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总账科目,下设“应缴国库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往来款项、已交数”等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分为5个大项27个小项,明细核算各项资金的缴拨情况。
三是及时对账。财政专户按月向各执收单位提供对账单,执收单位及时核对,确认无误并加单位公章后于次月20日前返还财政专户。
四是规范程序。根据实际,分别规定上划分成资金、应缴国库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的“四项收入”、往来款项的具体处理程序和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下一篇: 广西柳城县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喜人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