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方式 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2011年,广东佛山市财政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有效地解决了当年绩效评价任务量大幅增加而项目内容涉及面广且政策性、专业性强的问题。
2011年,市级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面,组织了市级预算单位2010年度2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实行绩效自评,涉及38个单位、99个项目,资金总额达8.11亿元,并选取其中的42个项目进行了核查和重点评价,项目数量比上年增长了162%。对此,佛山市财政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完善自评工作。
重点完善了有关自评报告表及评价报告提纲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核查的指标设计、核查报告的撰写方法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同时,将单位上年自我评价组织工作列入市级机关作风和绩效建设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单位自我评价行为,确保自我评价工作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
二、择优引入中介机构。
佛山市财政局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询价采购和抽签分包形式选择质优价廉的中介机构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从资质水平、工作方案、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并邀请了市人大参与监督,确定了3家中标机构;并采用抽签形式将42个项目分成3个子项目包,发包给中标机构。
三、严格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培训。
由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佛山市财政局对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相关政策、评价操作流程、项目需涉及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注意事项等,进一步提高了中介机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水平,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完善现场勘验和意见征询机制。
佛山市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人员,成立了三个核查小组,深入各个项目单位开展工作。通过对核查项目深入细致地现场勘验、核对账目,掌握了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经过对重点评价项目进行审核评价和专家现场评审,形成了项目核查和重点评价的初步意见,并经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的核查和重点评价报告,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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