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财政加大投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一是增加小农水专项资金规模。
从2012起,市县财政分别建立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其中市级按全市耕地总面积2元/亩标准,各县按本县耕地总面积10元/亩的标准,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
二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并优先用于土地流转受让主体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补助。对土地流转受让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自愿开展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补助。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调整政府土地流转奖补资金使用方向,将市、县区政府对土地流转每亩80元的奖补资金,调整为对土地流转受让主体实施农田水利建设的补助,引导社会各项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基础建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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