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城区积极落实优抚政策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近年来,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一是保障资金需求。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方共同筹集、保障基本需求、操作公开透明、资金封闭运行、广泛接受监督”原则进行筹集和管理。2011年我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补助;
二是提高保障标准。
我区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现提高到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补助6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补助1100元,目前我区社会散居孤儿有179人,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有27人;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发放。
严格审核、审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及时还额发放到孤儿或其监护人手中;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孤儿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程序,努力为孤儿建立个人档案。严禁虚报、冒领、挪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