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五个强化”推进2012年民生工程
2012年,安徽宣城市将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在去年的基础上,退出3项,即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光荣院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新增3项,即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调整完善5项,提高补助标准6项;按原政策继续保留的19项。我市突出“五个强化”,做好2012年民生工程工作。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将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责任和效能建设考核体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整体推进合力,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切实担负牵头抓总职责,市直各主管部门主动向上对接,深入一线指导,县市区政府强化统筹协调、资金保障、政策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树立民生财政理念。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优先安排和落实配套资金,全程抓好资金拨付和支出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民生工程,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三是强化分类指导,加大政策完善力度。
补助类项目要严把政策口径,抓好受益对象准入和退出环节,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少,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补。卫生类项目要增加报销病种,提高补偿比例,简化就诊补偿流程,扩大受益范围,增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培训类项目要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多样性,注重将培训与就业、用工紧密结合,提升培训实效。基础设施类项目要加强勘察论证,抓好方案设计,科学确定建设地点、建设形式和建设规模,提高项目的实用性。文化类项目要软硬件同步配套,定期开展活动,提高项目利用率。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创新建后管养机制。
将工程后期管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类项目所在地政府是后续管护的责任主体,当地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是具体责任单位。建立并完善民生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因地制宜、开拓思路,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多重力量,创新建后管理养护新机制。加大民生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同类型项目政策衔接,推广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公共产品和服务全覆盖。
五是强化绩效评估,发挥凝聚民心作用。
改进宣传方式方法,补助类项目重在将政策范围、筹资标准、办事程序完完整整告知群众,工程类项目全部树立永久性标识,公示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责任人员。组织开展民生工程回访,建立听民意、集民智、解民忧的社情民意长效机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评价组,不定期开展民生工程项目巡视和工程评价。修订考核办法,完善社情民意调查方案,增加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情况评分权重。强化媒体曝光、负面新闻及社会监督的否决作用,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严格抓落实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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