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大力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
历经8个月编制而成的《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由湖南省委、省政府公布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创新型省份建设纲要。
日前,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新国在谈起《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的实施时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
王新国介绍,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达到125.22亿元,年均增长26%,2011年达到40.68亿元,是2005年3.78倍,全省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了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了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理论创新,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了全省科技创新能力。
谈起未来的计划,王新国表示,下一步,省财政将认真按照《纲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推动创新型湖南建设。
一是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按照《纲要》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各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探索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财政投入新机制、新模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新型湖南建设投入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提升。
二是积极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型企业培育和政产学研用结合工作,着力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以市场机制为纽带的协同创新的长效合作机制。
三是加大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对创新型湖南建设的重点攻关项目进行科学规划论证,加强顶层设计,对顶层设计确定的方向与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同时,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在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给予配套跟进、持续滚动支持,形成分阶段、多角度、全方位的支持体系,真正实现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瓶颈技术突破、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是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积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强化科技创新资金预算约束。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对科技创新项目资金设立原则、支持范围和方式、项目申报程序、资金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做到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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