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辽宁铁岭市民政局了解到,铁岭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此次调标铁岭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24%,月标准由原来的283元提高到352元,增加了69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25%,由原来的1765元增加到2245元,提高了480元。此外,全市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净增加额为60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由原来的3660元、2020元提高到4260元、2620元。
此次提标从2012年1月1日起补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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