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筹资237亿元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今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237亿元,全面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一、加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支持力度,开展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2012年解决400万农村居民和6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支持开展山丘区找水打井,集中解决山丘区群众饮水难题。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推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切实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二、大力推进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小学、初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00元、8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和1250元,补助范围由8%提高到10%。继续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两热一暖一改”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重点工程,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办学差距。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全面落实参保农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东、中、西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300元、2000元、1800元。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努力形成便民快捷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四、继续支持农村文化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农村电影放映、送戏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全面推行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夫妇享受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工程,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新的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投入,提高扶贫标准,扩大扶贫范围,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加大少数民族和贫困林场、贫困农场扶贫力度,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支持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贫困县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做好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突出解决好特殊贫困群体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继续实施“技能扶贫与就业”工程,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脱贫能力。
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按照“产业生态高效、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文明健康”的目标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省财政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先进、以奖促建”的原则予以奖励。
七、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考核验收等收尾工作,探索开展清理核实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快村级公益设施建设。加大对村级的补助力度,增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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