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财政服务计生工作有新举措
一是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给予年满45~59周岁的二女扎夫妇提前享受奖扶政策,即二女扎夫妇年满45周岁起,给予每对夫妇每月补助30元的奖扶金,夫妇年满60周岁后转为享受国家规定的奖扶金标准;对每年评选出的10户“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示范典型给予表彰;
二是实施村(社区)计生管理员绩效奖励制度。在省级补助200元的基础上,经绩效考评达到计生合格村或者基本合格村且完成人口计生各项业务的村(社区)计生管理员,给予每人每月增加绩效奖励100元(薄弱乡镇200元),绩效奖励资金由县、乡各负担50%;对连续5年在任且所在村连续5年实现计生基本合格村考评等次以上的村计生管理员,给予每人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助100元,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结果确定后兑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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