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3月29日,2012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提出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面完成环保指标,服务发展目标,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安国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高震风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2011年,自治区环保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握大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污染减排、重点流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成就。经环保部核定,2011年,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1.89万吨,比上年下降0.2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下降2.08%;氨氮排放量5.38万吨,比上年下降1.0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下降1.95%;二氧化硫排放量140.94万吨,比上年上升0.86%;氮氧化物排放量142.19万吨,比上年上升8.2%。
安国通厅长指出,2012年仍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重点要“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六个重点,确保七项指标,努力让三方满意”。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减少污染物排放,腾出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环境资源,保障发展需求;突出六个重点,就是要突出污染减排、突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突出环评管理、突出农村环保、突出环境监管、突出能力建设,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确保七项指标,就是要确保完成污染减排4项指标、确保完成环境质量指标、确保实现流域治理指标、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努力让三方满意,就是要努力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各级党委、政府满意、让上级环保部门满意。
安国通厅长强调,今年是污染减排任务的关键时期,减排压力大、任务艰巨,不容丝毫松懈和麻痹。环保部确定2012年内蒙古的减排任务是: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各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第六次环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政府减排责任,落实企业减排主体责任,坚持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减排工作。要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分步实施,持之以恒地推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不断加大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开展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切实把污染减排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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