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实行部门综合“阳光预算”
浦城财政2012年大力推行部门综合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将各单位的一般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财政代管专户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其他各项收入支出等部门综合预算,经县人大审核通过后,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生成的“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人员支出预算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公用支出预算表、专项支出预算表、单位收入计划表、政府采购预算表”,采取统一下发单位部门预算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预算单位。部分预算单位的有关项目资金财政支出还要进行绩效评价。实行“阳光预算”改革,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将财政资金置于“阳光下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有利于建设高效政府,促进各部门转变机关作风,可赢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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