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制度
1.发放对象:2011年11月1日起,本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补助标准: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其中,义务兵补助标准为士兵退役时间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倍;根据服役时间对退役士官和退学军队院校学员的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加大立功授奖退役士兵和伤残退役士兵的优待力度。3.发放方式:补助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退役士兵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发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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