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星财政“三举措”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娄星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娄星财政“三举措”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一、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5%,并逐年增加。
二、通过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赞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奖励、师资培训、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教师“五险一金”补助等方面。
三、公办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根据该区实际,按生均3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民办园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对优质民办幼儿园评估验收合格后予奖励3—5万元。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积极补助扶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户)和残疾幼儿给予减免保教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