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四到位”
2012年,湖南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法。为了将这一工作法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新模式的作用,津市市着力落实了“四个到位”。
第一,组织宣传到位。
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财政、监察、工商、公安和农口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津市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向市政府递交责任状,并分别成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人员到位、任务落脚。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借助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在乡镇街道、村(居)办公场所、集镇墟场、农机经销店张贴通告等,将补贴政策内容、补贴范围及标准、操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公布,使农机购置补购直补到户相关信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程序把关到位。
按照“农户购机、申请补贴、补贴公示、机具核实、补贴发放”操作程序,认真把好四道关:一是补贴对象关。补贴对象必须是我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依据购机申报时间确定补贴对象,对“以旧换新”优先补贴。二是补贴资料关。认真核实补贴对象的身份证、购机发票、惠农补贴“一卡通”、《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等资料,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三是机具核实关。由乡镇街道组织到补贴对象家中实地核实,见人见机见票后签字确认。四是补贴发放关。所有补贴资金一律由财政部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机服务组织,防止截留挪用补贴行为发生。
第三,审核公示到位。
在补贴直补到户之前,严格实行“三审一公示”。 “三审”即乡镇街道对补贴机具逐台进行核查;农机化局对补贴额5000元以上和牌证管理的机具100%进行核查;财政局对补贴资料、补贴明细表进行全面审核。“一公示”就是由乡镇街道定期整理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地址等信息,在购机人所在村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四,监督查处到位。
农机化局、财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样检查,对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5000元以下的抽查比例不低于30%,还邀请人大办、政协办和纪检监察、纠风、减负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公布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对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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