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新物业管理法:物业6个月无项目注销资质
从5月18日起,牡丹江市将开始实行新出台的《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也是牡丹江市首次出台全方位的物业管理办法。
《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的招投标、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尤其是加强了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管理用房落实、业主大会成立、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项目等关键环节的行政监管,以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包括:加强对物业企业管理,6个月内无管理项目的、年动态监督记分低于3分的,都将注销物业服务资质;做好物业管理招投标,凡是新建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均要实行招投标制度,同时须缴纳物业信用保证金,以保证服务质量;引导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具体事项、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等内容详细和明确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项目应提前公示;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需由物管中心出具承接查验证明,否则,产权部门不予办理初始登记;严把物业企业退出项目关,切实做好物业服务的衔接工作,保证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之前牡丹江市虽也出台过一些物业管理规定,但都是就单一问题出台的,而此次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结合我市物业管理的实践,历时半年修改论证出台的综合性、系统性的规范性文件。办法对牡丹江市三优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保证居民良好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牡丹江市共有66个物业企业管理285个物业小区,而在《办法》出台后,凡是在牡丹江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都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办法》中相关规定的,依法最高将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篇: 黑龙江牡丹江房屋征收掀起项目建设新热潮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