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谯城区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费年提标140元
从2012年1月1日起,安徽亳州市谯城区对农村五保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由原来每年1550元提高到1690元,每户年均提标140元,全区在册2212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将从中直接受益。
为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农村分散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每年1550元提高到1690元,每户年均提标140元,提标后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生活费仍实行现金“一卡通”社会化管理发放到户。而对目前实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仍不得低于2700元的标准保障,其生活补助资金仍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构,该区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集中供养老五保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生活费的提高,对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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