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新规
为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规定;一是有效清理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不合理限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待、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制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要体现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二是努力保证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明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标份额比例标准,严格按照比例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三是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在评审标准等方面做出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具体规定,即根据不同的评审方式和项目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四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尽可能减免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有关费用,对中标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五是继续做好中小企业“轻松贷”工作,帮助中标的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履约能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上一篇: 江苏靖江七成财力倾向民生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