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提高城乡低保五保和相关对象救助标准
为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升如皋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和城乡居民幸福指数,最近,如皋市明确了2012年度各类保障对象救助标准。(1)城市低保最高标准为40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00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保障标准为440元/人·月。(2)农村低保最高标准为28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不低于140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保障标准300元/人·月。低保中的重残人员按照城乡标准110%发放,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的保障标准可提高10% 。(3)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52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3820元/人·年。(4)城乡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400元/人·月和380元/人·月。(5)老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人·月。(6)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对其家庭中的每位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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