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清城区抓实“三项管理” 推动政府采购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清远市清城区切实抓实“三项管理”,全力推动政府采购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
适应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新变化,按照“应采尽采”原则,着力拓展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
二、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重点在填补空白上下功夫,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努力做好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两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工作。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执行中操作不具体等实际问题,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改进和完善协议供货组织形式,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切实解决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问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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