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古丈县提高低保标准惠民生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按照《古丈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湖南古丈县上调了自2012年1月以来的城乡低保标准。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一类城市低保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55元提高至300元;二类每人每月由205元提高至270元;三类每人每月由165元提高至230元;四类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200元。
二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一类每人每月由75元提标至110元;二类每人每月由65元提高至100元;三类每人每月由55元提高至90元。
三是提高未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标准。
农村五保对象740人,每人每月由125元提高至150元。
四是提高优抚对象标准。
优抚对象543人,每人每月较去年提高44元。
按照提高后的标准,古丈县共发放今年1至5月低保金1240.93万元和优抚金11.86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对象5804人,月低保金额133.5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307人,月低保金额103.56万元;农村五保户740人,月低保金额11.10万元。已于今年5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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