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台三条新政
为增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永州市研究决定出台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
一是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由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适当放宽到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往后延长5年(含5年)。
二是适当提高期房按揭贷款额度。
中心城区个人单方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至30万元。其它9县(含金洞、回龙圩管理区)个人单方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8万元提至25万元。
三是调整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012年度全市缴存基数单位及个人最高均不超过1047元,最低不低于50元;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均不超过12%,不低于5%。中央、省属驻永单位可按长沙市标准执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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