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012年以来,江西省大余县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是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项目村村民聚集场所设置宣传栏,栏内公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筹资筹劳和接受捐助的数量、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举报电话等;同时,制作一条永久性标语,张贴2-3条宣传标语。对张贴的标语应拍照存档,以备查验。
二是设立永久性标示。2012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前要在项目区显要位置上设立永久性标示。永久性标示既可以镶嵌在项目中,也可以独立设立永久标示牌。规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标示牌参考样式,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项目验收内容。
三是加强资料归档管理。资料整理内容包括:村委会对拟建项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议事的会议记录;讨论项目理事会成员名单,确定项目管护人和管护资金来源决议的记录;筹资筹劳和接受捐助的收据存根,要求是农业部门监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所筹资金缴入“村帐乡代理专户”的入帐凭证及其它资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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