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范围
近日,国库支付局下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垂直管理系统县区单位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豫财支付〔2012〕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省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通知》(豫财支付〔2011〕3号),要求自2012年7月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地方税务局等四个垂直管理系统人员工资,省属各类学校的人员工资以及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实行直接支付的人员工资项目范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以及离休费、退休费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直接支付的单位包括符合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规定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扩大直接支付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比例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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