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财政局:关于营口市农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近日,辽宁营口市财政局采取查阅保险凭证、查看理赔卷宗和实地抽查农户以及到农村信用社进行核查等方式,对营口市2011年各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营口市农业保险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市财政局以及各保险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农业保险工作。2011年营口市种植业投保面积93.5万亩,保费总额2651.4万元,截止到2011年12月,中央、省、市、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保险公司,农户自缴保费也全部缴齐。据调查,各保险公司理赔情况是:
1、人保保险公司理赔率41.59%;
2、中华联保险公司理赔率30.99%;
3、安华保险公司理赔率28.7%。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突出一个“早”字
由于农业保险季节性强,每年春季营口地区农作物开始播种,为了避免由于自然灾害突发而农民利益受损,结合以往年度的工作实际,应将农业保险工作尽早进行。早规划、早布置、早宣传、早承保。
2、落实一个“实”字
通过检查发现,现在的农业保险的保单还存在着村委会代签、个别大户代保、无保单凭证等现象。为使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实农业保险的基础工作,按章行事。对继续有代签、代保和无保单等问题的保险公司,要坚决取缔在营口地区承保农险的工作。
3、加强一个“准”字
对农业保险赔付款,有的部门和个别保险公司认为赔付完了就万事大吉了,但恰恰相反,由于存在着保险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容易给个别人造成了套保、骗保的机会。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各个保险公司对赔付款必须进行跟踪核对,做到准确无误,使真正受灾的农户得到及时、足额赔偿。
4、体现一个“量”字
个别保险公司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之所以没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2011年底前将当年应赔偿款赔付到位,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有的保险公司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的现象。由于人员少、承保乡镇多、承保面积大、查勘理赔慢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赔偿款没有及时拨付到受灾的农户手中。所以,我们要根据各保险公司的实际规模,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营口市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真正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5、把握一个“度”字
通过近几年来农业保险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应该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的原则,让各个乡镇和农民根据本地区种植品种的实际,考虑到几年来各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情况的好坏,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承保。这样,既避免了由于过分的行政干预而引起保险失真、理赔不到位,进而农民利益受到影响,也充分调动了农民自愿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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