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多措并举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龙海市预算安排100万元,支持九龙江流域(龙海段)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突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抓好辖区内各村庄沟渠的清淤疏浚,确保河畅水清,减少污水汇流;结合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对农村垃圾特别是沿岸陈年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对废旧塑料加工场进行集中整治,并组织督导队伍,加强日常巡查清扫,严防近岸企业和住户直接将垃圾倾倒入江。
二是突出强化海漂垃圾整治。做好九龙江沿线闸口以内的河道沟渠的垃圾、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清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彻底拦截打捞,督促禁止江面作业的船只随意倾倒垃圾等杂物,并健全形成江面保洁的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城区生活污水整洁。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支管接入和雨污分流改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抢修管网破裂、堵塞或雨污混流以致污水收集异常等问题,切实提高截污、集污和废水处理能力,努力减少城市生活污水入江污染流域水体,充分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的综合效益。
四是突出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加强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巡查督促,全面禁止在沿江一重山范围内进行采石采矿、挖砂采砂,翻土造林和开山种茶种果,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坚决杜绝因滥采乱挖导致污泥翻涌甚至危及河岸安全的现象。
五是突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地毯式”彻底排查,坚决取缔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项目、违章建筑和生产性、经营性的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钓鱼等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及时消除水源安全隐患。
六是突出工业污染治理整治。着力强化对造纸、皮革、电镀等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查治理力度,依法查处流域内未执行环评审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用使用、私设三通暗管偷排漏排、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突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坚决拆除禁养区续养、复养的猪舍,坚决杜绝养殖回潮;坚决取缔禁建区内新建、原建猪舍;完善禁养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推广先进治污技术;对未能通过验收的养殖场,敦促、指导其严格按“5.1.6”要求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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