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县狠抓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工作
2012年以来,湖南永兴县财政局强化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在核实底子的基础上狠抓乡村债务偿还,重点抓好了乡村垫交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简称“两税”)债务化解工作,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进一步核实债权债务底子
在2011年年终债务数据的基础上,组织乡村两级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再次分类清理核实。以乡镇财政所(分局)及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财务往来数为基准,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进行分类核实,仔细界定每一笔数据的真伪,坚持用事实说话,咬定证据不放松;清理核实的债权债务,必须在相应的乡村张榜公布7天以上,乡镇财政所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备份债权债务等原始证据,建立了专门的债权债务档案和数据库,并将其纳入了“乡财县管”和“村账乡代理”账务处理系统。
二、编制乡村债务偿还计划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2012年乡镇财税目标考核规定,确保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编制永兴县2012年乡村债务偿还计划的通知》,明确了乡村债务偿还的资金来源、偿还比例、编制办法、编制要求和保障措施。经乡村两级认真编制,2012年乡镇债务计划偿还比例达11.15%;村级债务计划偿还比例达7.49%。
三、扎实做好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化解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
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亲自主抓,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切实可行的《永兴县化解乡村干部垫付农业“两税”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专门召开了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清理农业“两税”债务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县财政局挤出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两税”化债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向县政府递交了农业“两税”化债工作责任状。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干部垫付农业“两税”债务化解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经局等部门参入,并抽调了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联合办公,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范围,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三是示范带动。
选定人口多、上缴农业“两税”任务重、农业“两税”尾欠金额大、村组织债务复杂等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每个乡镇各选2个村作为试点。由县财政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重点调查研究,解剖分析债务真相,找准化债工作的突破口和捷径,形成样板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对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干部以会代训,在全县25个乡镇和开发区进行全面推广。
四是方法主动。
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坚持由垫付农业“两税”的乡村干部主动搜集、提供证据的方法。农业“两税”债务要垫交人、欠税户、村干部证明人三方“会审”确认,证据吻合,乡村干部通过工资抵交的农业“两税”债务要从乡镇财务档案中搜索当年的工资应付、实付结算凭证,农业“两税”与其他税费打捆垫交的,按垫交当年农业“两税”占整个上缴任务的比例进行剥离。对债中债、连环债、多角债、证据残缺不全的债务,尊重历史和事实,分门别类,经乡镇初审,再由县监察局、审计局、农经局、财政局联合会审认定。锁定债务数字后,对垫付款与农户欠缴款实行等式关系,经欠缴税款农户认同,并列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于农户欠缴的税款,在中央未出台免除政策前,当地政府均保留征缴的权利。债务兑现时,将经过乡镇化债审核小组审核签字确认,编制兑现清册,通过农户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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