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三项措施规范支农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调,进一步规范农口部门的预算管理,做到部门预算真实、完整、统一,专项资金预算真实可靠、内容细化、科学合理。
二是强化预算的刚性。对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的,应按原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是加强支农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单位按照已批准预算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对已经执行但当年尚未完成的项目所形成的专项结余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对于已完成的项目形成的净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项目单位不得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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