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财政多措并举力促上半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成效
2012年以来,赣州市财政积极履行职能,通过争资争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民生工程等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1-6月,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151.24亿元,其中:全市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类支出达84.98亿元。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市本级安排重大产业项目设计、开发、包装、呈报、配套等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等重大项目(政策)申报;安排工业发展资金4500万元,支持钨、稀土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和新能源汽车、铜铝加工等新兴产业建设;安排企业上市引导资金3000万元,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3000万元,支出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客家文化保护传承等第三产业发展;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500万元,支持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二是支持市民生工程100件实事实施。按照政策规定和该市实际,对制定民生工程100件实事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职能,测算所需资金,提出资金筹集意见。上半年,市本级发放省、市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市级配套资金2218.22万元,其中,发放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补助资金1109.82万元。
三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争取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上半年,共争取资金11.49亿元。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中心城区廉租房建设步伐,上半年共筹集建设资金1.74亿元,累计拨付廉租房建设资金2.03亿元,确保了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需求;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和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1.29亿元,支持完成赣州林业工程公司、赣州铝厂棚户区改造任务,累计拨付公租房建设资金2.56亿元;拨付2000万元注册资金支持“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组建;加强中心城区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上半年市本级对住房困难户发放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1016.75万元,发放户数达4500户。
四是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安排扶贫发展资金1亿元,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支持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产业化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安排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资金6460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以脐橙为主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支持赣县储潭等一批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拟定《赣州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方案》,市县财政计划筹集12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五是支持做好抗洪救灾工作。4月份、6月份,该市遭受暴雨袭击,部分县(市、区)受灾严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市本级财政紧急安排调度救灾资金1300万元,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同时,及时上报灾情,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到目前为止,上级共下达该市救灾补助资金2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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