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县出新政策促进工业发展
一是给引进帮扶单位和有功人员真金白银的奖励。对项目引进帮扶单位,按所帮扶企业上交增值税的5%计提奖金,用于补助干部职工福利和弥补工作经费。对完成招商任务的招商团,按当年新引进企业实际固投的1%进行奖励,其中50%用于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二是给重点项目、骨干企业货真价实的扶持。积极应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完善了金属加工企业扶持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全力支持企业顺应市场形势搞好生产转型,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对优惠期已满的企业,评选十个年度贡献奖,按其新增税收的30%予以奖励。
三是给涉工部门赏罚分明的考核。对涉工部门实行单独考核,与其所负责的考核项目在市七大考评中的成绩排位直接挂钩,位列前五名则直接评为当年全县综合先进,并奖励单位5万元,位列后三位则“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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