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郊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一是实行外来投资企业接待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协调为主、依法办事、主动服务”的原则,区、乡两级分别成立外来投资企业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帮助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是实行佳木斯市郊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制度。确定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重点投资企业,由佳木斯市郊区四大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保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正常进行。2012年共确定19个重点投资项目由佳木斯市郊区领导进行联系包保。
三是实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贡献较大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颁发“郊区重点保护企业”牌匾。全区确定重点保护企业14家。
四是实行行风测评制度。由佳木斯市郊区监察局牵头,邀请外来投资企业代表对相关部门的服务进行综合评议,将结果在全区范围内公布。对评议和行政效能监察中评价差、反映不好的部门,将在年终机关作风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是实行招商引资环境投诉制度。结合佳木斯市郊区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的环境优化工程,在佳木斯市郊区纪委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投资者的各种投诉。对署实名投诉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对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将责令被投诉人立即纠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