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1000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贷款被依法收回
近年来,海南省文昌市财政加大对财政性有偿贷款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依法对逾期未还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贷款进行回收。截至目前累计回收资金1000万元,占应回收资金的98%。据了解,该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贷款逾期未还的有6家企业,金额1020万元。针对不同情形的拖欠款项,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市检察院因时因地制宜,制定出不同的追缴方式,即对于具有还款能力、采取观望态度的企业,登门开展法律宣传,加大追缴力度;对于因经营问题暂时丧失还款能力的企业,促其作出定期还款承诺和计划;对于不守信用、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的“钉子户”企业,由市财政局向市法院起诉,申请法律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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