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提标扩面 “大扶贫”书写新辉煌
“以农村、林区、矿区、城市扶贫开发为主攻方向,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2012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之后,黑龙江省确定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提标扩面”、构筑大扶贫开发格局的新思路和总体要求,做出了推动扶贫开发由农村向林区、矿区和城市拓展,努力构筑大扶贫工作格局的战略决策,将农村扶贫标准由国定2300元提高到省定2800元。
为全面构筑符合龙江实际的大扶贫开发格局,黑龙江省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刚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制定了“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提高了扶贫标准,拓展了扶贫范围。
今后十年,黑龙江省在农村扶贫开发上,将把国家确定的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县、国家和省定贫困县、贫困村作为扶贫开发主要范围,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元的具备劳动能力的256万人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在林区扶贫开发上,将把森工林区、大兴安岭林区、地方林区作为扶贫开发主要范围,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00元的16.5万林区产业工作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在矿区扶贫开发上,将把省龙煤集团以及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国有矿区作为扶贫开发主要范围,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4万多煤矿职工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在城市扶贫开发上,将把大中小城市作为扶贫开发主要范围,把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30%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创业就业愿望的近34万城镇困难职工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
目前,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开局良好。按照“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了林区扶贫现场会;按时启动了省、县两级的片区规划编制工作,上报了省级片区规划建议稿,形成的片区规划,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第一批国家330个及省级170个“十二五规划”整村推进村已全面启动。
2011年,国家投入我省片区的扶贫资金4547万元,已全部用于发展特色、优势和增收产业,并积极培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户增收。项目实施一年来,各片区县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个个整合资金、合力推进,规模发展,创新机制的典型如雨后春笋般在龙江大地涌现,向人们展现了“大扶贫”开发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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