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11月,湖北咸宁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2.2亿元
元至11月,咸宁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2.2亿元,占年任务的97.3%,增长31.9%。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2.37亿元,占年任务的96.9%,增长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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