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市严格使用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粮食仓库维修专项资金
一是有维修工程计划。每年由需要维修的库点提出申请,由市粮食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制定统一的维修计划,确保维修工程扎实、有序进行。
二是有维修工程合同和采购协议。明文规定,维修费用在2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由市粮食局统一组织招投标,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当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零星维修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派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进行预算、质量监督和工程量计量控制。设备购置则统一由市粮食局采购组到市场上进行询价,填写《询价表》,根据质量和价格再与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设备使用单位验收后交付使用。
三是有维修工程结算书。维修费用较大的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有樟树市审计局出具的工程决算审核报告,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零星维修工程完工后,由市粮食局基建科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是有维修工程质保金。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确保维修工程质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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