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县“三个强化”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东乡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成立东乡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和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水利、财政、农业、审计、监察和项目建设乡镇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程建设项目部、协调工作组。由县水利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建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负责项目的独立运作。项目所在地乡镇成立相应指挥部做好用地迁占、施工组织、群众投劳组织等。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把“四关”。严把规划设计关。加强与工程所在地农民群众的沟通,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水源情况、渠道线路,地形特点,按照连片整体推进原则,做好工程规划设计。严把工程质量关。项目建设管理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粮田24480亩,共分9个标段,全部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采用“集中打捆发包”的方式,公开招投标选定一家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总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制度,政府质监部门采取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巡视抽查。严把时间进度关。实行工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调度会,了解上月工程建设情况,掌握工程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建设。整个工期为140 天,到2013年3月31日全面完成。按时间段进行划分,落实每天应完成的工程量,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实行施工进度日报制,严格落实进度目标责任制。严把工程验收关。工程完成后,严格验收,严格把握各阶段验收标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在验收中聘请部分群众作为验收组的特邀成员参与验收。对验收不合格项目,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直到工程合格为止,绝不把不合格的工程交给用户。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该县2012 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总投资3243.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0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550万元,农民自筹593.19万元。在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县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从当年土地出让金列支。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财政部门设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专户,国库支付中心根据领导小组签批将专项资金支付到施工企业,杜绝挪用和侵占工程建设资金。充分用好“一事一议”政策,积极做好工程所在乡镇和受益农民的工作,自筹部分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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