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泸溪县财政局改进作风动实招
湖南泸溪县财政局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项规定”及县委“六个一律”等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四措并举”,确保上级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实行领导带班制。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上级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位,局机关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实行每周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对全体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检查,对外出人员进行跟踪抽查,将一周干部职工上班情况和督查情况进行确认后公布。
组织集中学习。分别组织班子成员、局中层干部和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包括临时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局纪检组长对“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州委七条”和“县委六条”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将相关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和有关资料等15个材料汇编成册人手一份,要求大家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
签订承诺书。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包括临时人员)170人全部签订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承诺书》,并将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承诺书进行公示。承诺书要求:一是上班时间不进入娱乐场所喝茶、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二是下乡在乡镇食堂用餐,不接受包包烟,中午不喝酒;三是参加县委、县政府和局里相关会议不迟到、早退,认真做好笔记;四是县委、县政府和局里部署安排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方案、抓好落实,及时反馈情况;五是不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不安排亲属承包工程;六是人情宴请一定报批,不举办违规违纪人情宴请。
严格责任追究。局机关相继健全和完善了《廉洁从政制度》、《上下班管理制度》、《出差下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请假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被局督查发现一次的诫勉谈话,发现两次的通报批评,发现三次的和被县或县以上督查发现一次的年终不能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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