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崇阳县“三机制”规范推促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湖北崇阳县财政局肩负着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任,当好落实支农政策的执行者。围绕“三农”建设,健全建立三种机制,不断规范和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是建立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投入。2012年,争取资金1170万元,对白霓浪口畈和石城汉兴畈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作。改造中低产田0.99万亩,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获得优良等次;争取资金1000万元,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全覆盖。确保建一个项目,发挥一处效益。倾力投入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760万元,加强天城、白霓两个乡镇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3.41万亩;整合资金931万元,支持维修整治当家塘堰1877口。筹集资金3120万元,对12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全力投入民心工程建设。筹集资金近2亿元,支持全县教育、交通、城镇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拨付资金392万元,支持解决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拨付资金760万元,发放太阳能3000余台,支持解决2000余户清洁能源入户工程。
二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网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力开展新农合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改由财政部门征收,统一协调,严格奖惩,严明纪律,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体乡镇财政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征收工作,2013年全县参合率达到99.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创新高。2012年对全县106.6万人次的住院和门诊进行了补偿,补偿金额1.05亿元。认真核查农村低保、五保工作,支持贫困残疾人工作,对重度残疾人免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农村五保、低保、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免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由政府代缴。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
三是建立涉农补贴发放监管机制。狠抓农民补贴网数据的核查。成立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工作组,配合县纪委,对全县12个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拉网式全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村组干部及其家属多头申报、虚报冒领补贴资金行为和重姓名、重身份证、重账号的现象,健全建立了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惠农资金监督袋。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机具购机补贴资金和牲猪无害化处理等补贴资金的核查工作,建立回访记录,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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