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财政“八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湖南平江县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着力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魅力平江。
一是支持规划先行。安排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经费28万元,对全县27个乡镇的国土开发空间进行合理布局,确定县城、工业园、伍市镇为优先开发区,3个中心集镇为重点开发区,22个乡镇为限制开发区。
二是支持全面“禁伐”。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机制,2012年新增林业投入930万元,支持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饮用水源区等实行全面禁伐,全县木材砍伐量明显下降,森林覆盖率达到60.69%。
三是支持全面“禁采”。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推进长石开采、河道采砂、黄金冶炼整治,共整顿采砂场145家,关闭长石粉企业25家,捣毁氰化池2438只,整合黄金矿点150个。全面“禁采”每年给财政造成减收3600万元,但换来了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
四是支持全面“禁排”。全面实行企业达标排放属地管理,坚决禁止小造纸、小炼铅等“十五小企业”,坚决淘汰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先后投入1.3亿元,在城关、长寿、南江等建制镇建立生活污染源处理垃圾站,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并每年安排400万元,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五是支持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投资8300万元,建成县城无害化垃圾场,并每年安排300-500万元支持垃圾场运营;核定城区环卫经费收支基数,确保城区街道保洁全天候、常态化。同时,从2012年起,预算安排城乡环境整治经费村均1万元,在全县807个村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环境卫生善明显好转。
六是支持推进节能降耗。2013年,县财政安排建筑节能材料、新型材料推广奖励资金65万元,支持启动“推新禁实”工作,逐步取缔实心粘土砖,全面推行节能建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同时实行机关单位运转能耗总量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禁用塑料、纸质茶杯,严禁“长明灯”、“千滚水”现象。
七是支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测能力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要区域的监测,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做到在线监测、常态监测。
八是支持开展“绿色殡葬”。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15万元,并支持县城、集镇规划区、主干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实行全面禁葬,启动乡镇公墓山集中安葬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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