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六项保障措施聚力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优化管理模式。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构建起“五共建”、“六统一”管理模式:即将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和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等五房共同进行建设;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从规划、设计、建设、配套、分配和管理等六个环节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形成部门分工定责、协调配合、限期办结工作制度,营造上下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工作举措。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澧县普通商品住房配套建设廉租房实施办法》、《澧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用地指标、土地供应、财政预算、政府补贴等作出规定,推行优良地段筹建、部门低限收费、土地划拨、共有产权、统一配建等配套政策,逐一破解制约因素。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引入专业监理制,对廉租房、城市棚改等五房工程统一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实行专职质监员驻点监督,严把施工程序和建筑材料关,确保质量安全。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将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专款专用;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并实行划块调度;通过共有产权、异地配建、安置房销售等方式,所筹资金全部打捆使用。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合理动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稳妥申报金融部门贷款,鼓励提倡民间资本垫资建设。
五是实施阳光操作。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与监督管理,实行准入与贴心服务。对申购廉租房的家庭,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和公开摸号分配制度,强化审批程序管理,扩大分配入住的透明度。县住保办按20元/平方米预先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交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统筹解决管理费用,实行贴心服务。
六是严厉考核奖惩。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凡考核不合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绩效考评推行定期会商、限期交办、逐月通报等制度,对定期督导中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的一律公开通报或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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