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全程动态监管出效益
近年来,湖南郴州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细化内部管理、强化评审职能,实现了全程动态监管。2012年,该中心完成了建筑、市政、园林、国土整理、农林业开发等工程项目296个,评审总额10.38亿元,审减资金2.29亿元,审减率达22.01%,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被郴州市财政局评为“评审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严格评审程序,强化监督审查。制定了《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财政投资评审审查内容、评审项目意见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评审的程序、依据和行为。强化评审程序,凡是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先评审、后施工”,彻底改变了“部门点菜、政府买单”的状况。构建财政内部联合监管审批平台,严格财政项目资金问效问责,严禁“把小工程做成大工程,把大工程拆分成小工程”现象的发生。
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严格评审质量。始终坚持“三会”和“逐级评审”制,不定时组织召开评审分析会、会审见面会和经验总结会。从项目接手到工程结算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建设、施工单位核对情况、交换意见,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教训;评审过程中认真执行“逐级评审”制:即评审人员对项目审查提出初步结果,会审小组人员对项目结果审核,复审人员对项目评审结果复核,中心主任审定后提交财政局批复。通过制度约束,层层把关,有效保证了评审质量。
三是狠抓评审管理,提升评审效益。在做好项目在建过程监管的同时,该县将评审关口前移,还重点加强了项目可行性和投资概算的评审,推行项目预算控制。在项目论证时,统筹分析功能与效益,及时提出评审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项目设计中,实施限额设计,要求施工图预算不得超出设计概算;在项目实施前,积极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招标监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成本控制价格。项目施工时,严格实行合同资金签订审查制和备案制,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参与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验收,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认证,保证了签证的准确性,为竣工结算提供真实依据;项目完成后,严格工程竣工决算审查。认真查处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剔除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不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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