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2013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着眼于建立乡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充分考虑当前乡镇收支变化因素及乡镇经济发展实际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了市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行“收入下划、核定基数、同增同减、共同发展”,严守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对乡镇财力下移。
新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市乡收支范围。对乡镇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交定补,超收全留,短收自补,同增同减,有保有挂,一定五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将乡镇财政收入划分为乡镇固定收入与乡镇与中央共享收入。乡镇财政支出主要集中在乡镇行政支出、教育事业费、卫生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等方面。
新体制确立了新的核算基数和结算体制。收入基数核定上,以各地2009-2011年分税种收入实际完成数的三年平均数作为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收入基数;支出基数核算实行分类分项测算,统一预算标准,确保基本支出需要,镇不留支出缺口。结算体制上,设立单独上解项目和单独结算项目。
在此基础上,市财政通过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促进乡镇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方面建立了税收收入增长奖励机制,对乡镇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长水平的部分,按30%对乡镇财政予以奖励性返还补助。对乡镇当年完成地方税收收入净增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3%予以奖励性返还补助。另一方面,建立了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乡镇争强进位,对经济发展、地方税收收入总额取得重大突破的乡镇,给予特别奖励。
上一篇: 湖北建始县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行全覆盖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