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财政局统筹推进财政同步监督工作
黑龙江绥化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机制、完善格局,统筹推进同步监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完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一是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预决算审批制度》、《专项资金审批制度》、《规范权利运行制度》、《国库资金管理及拨付程序》、《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同步监督职责分工》、《进一步推进财政同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分配与管理方面形成规范的同步监督制度体系。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内各科室、事业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并将同步监督工作作为考核“一把手”工作实绩的主要指标;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双项目标管理,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统一兑现奖惩。三是注重全过程监督。实行预算追加“三审”制,采取财政审核、市长审批、审计审监的方法,形成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政府投资实行全程评审制。
二、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一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现场审核项目资金、填制《部门预算日常监督报告》、《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报告》等形式,对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实行全面日常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确定国库、预算等科室为内部监督检查重点单位,由局长任检查组长,对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印鉴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强化专项监督。2012年全市共检查项目单位417户,查出存在问题单位92户,处理42户,纠正违规资金346.3万元。
三、加强财政同步监督考核。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同步监督工作任务和考核目标,强化责任落实与分工,量化考核标准,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部门预算日常监督、专项资金日常和专项监督等进行自评,规范监管行为,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报告及工作底稿填写完整、检查问题认定准确、相关原始资料齐全,对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将整改情况如实反馈财政部门。
上一篇: 黑龙江牡丹江市财政局着力提升国库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下一篇: 2012年江苏省农桥建设工作超额完成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