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县财政支持农林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近年来,湖南绥宁县财政局始终依托全县农林综合开发资源优势,激发了全县农林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的积极性。该局已连续进行农林综合开发11年来,共投入各类开发资金613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767万元,农民自筹资金1584万元,银行贷款785万元,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1902万元。全县共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12个,扶持青钱柳、油茶、楠竹、玫瑰花、优质稻、菜牛等6大特色产业,营造青钱柳林2000亩、玫瑰花1500亩,培育丰产油茶林11000亩、丰产楠竹林3万亩,建设优质稻基地5万亩、秸秆养牛示范基地8个。项目涉及10个乡镇的113个村,有4.8万户,15万多人口受益。
一是惠农新政策实行“奖补助”。该局以提高林农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搞高林农收入为目标,实施综合开发、规模开发、特色开发、产业开发和科技开发,提高优势林农产品的生产能力。重点对年集中连片新种植金银花、玫瑰花100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助300元;对年新种植绞股蓝30亩以上的农户,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种植金银花、玫瑰、绞股蓝等特色经济作物规模最大的,奖励1万元;对缺少资金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贴息贷款,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当地农民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积极性。全县在25个乡镇成立林笋、林花、林禽、林茶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近30个,实行联户种养,统一销售。绥宁县引进外资创办兴隆农林牧业有限公司,生产茶叶盒和啤酒,年生产金银花茶2000吨、绞股蓝茶2000吨、金银花啤酒1万吨,年产值达2亿元。
二是培植主导产业“弱变强”。该县坚持做大做强种子产业,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大县,依托隆平高科等省内外种子知名企业,在省道S221和万江公路沿线等14个乡镇重点发展杂交稻制种6.36万亩,生产种子1600万公斤,产值2.6亿元。2012年,该县在红岩镇开展中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示范片辖18个村、127个村民小组、4073户,连片面积10260亩。 2008年实施的青钱柳项目放在青钱柳资源丰富的黄桑坪乡实施,5年间此项目已发展到初具规模,现在青钱柳成了全乡的主导产业。去年保护性利用和开发珍稀林木青钱柳,种植青钱柳100亩。通过实施综合开发实现项目区林业产值年增加4000万元,林农人均年增收360元。2007、2010年实施的楠竹项目分别放在枫木团、麻塘乡实施,而成为这两个乡楠竹的主导产业地位;其它项目实施地点安排都坚持了有资源、有基础的原则。预计到2015年,全县林笋、林花、林药、林禽、林茶五大农林综合开发项目基地的总产值将达到15亿元。
三是严把项目资金“报账关”。该局对林农综合开发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专款专用报账制管理,做到没有项目实施计划不拨款,乡镇配套资金不到位不拨款,工程不开工不拨款。对项目支出发票认真审核,对不属于项目工程开支范围的,不按项目实施计划移作他用的支出,一律不予核定报账结算,有效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实地调查,查有无虚报支出、乱支乱用。
四是项目考核验收“责任明”。该局对其项目扶持实施将列入财政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具体采用100分制考核标准,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85分为考核合格、85分(含85分)以上为考核优秀。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重点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前期、建设规模、工期、安全、质量、投资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总责,项目配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协同责任单位做好重点项目报批、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 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年度计划目标,并每月按时向县政府上报项目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不到位、不合要求的责任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实施措施不力,项目实施不完成的单位,坚决不予报账,并取消今后申报项目的资格。在项目工程验收中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对质量不符合格不过标的不予验收,对群众和村组干部不满意的不予验收,对保养不到期保护不善的不予验收,从而实现项目工程的保质保量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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